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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仲裁委)是由国家法律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于 1987年10月成立。市仲裁委由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方面的代表、柳州市总工会方面的代表和柳州市企业家协会方面的代表组成,主任由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市仲裁委位于柳州市北站路13号,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柳州市市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聘任和管理专职和兼职仲裁员;领导和监督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和仲裁庭开展工作;总结和交流办案经验。截止2006年12月底,市仲裁委有专职仲裁员18 人,兼职仲裁员11人。2005年荣获 “ 全国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称号。

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市仲裁院)隶属于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仲裁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位于柳州市北站路13号。市仲裁院于2002年6月6日成立,是继深圳、南宁之后、全国第三家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专业化、职业化(以下简称“三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目前有工作人员21名。仲裁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立案庭、调解庭和审案庭,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约500平方米。
     市仲裁院在仲裁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日常工作;根据市仲裁委的授权,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仲裁庭;负责劳动争议及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承办上级领导、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市仲裁院坚持公正及时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强化调解,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截止2006年,市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823件,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柳州市社会稳定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劳动保障部及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多位领导到市仲裁院视察调研时,对市仲裁院的工作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共接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或表扬、感谢信86次;大连、上海等多个城市的同行前来进行业务交流; 2005年初,柳州市被列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美合作项目的试点城市。
     今后,在上级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市仲裁院将为构建柳州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仲裁院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工作效能建设活动集中整改阶段工作总结
柳州市2007年度劳动争议仲裁业务研讨会在三江召开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推出新措施——影音自动摄录保公正
搬迁公告(8月28日)
仲裁院慰问武警官兵(7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 (7月11日)
 
2008年3月17-21日审理安排
2008年2月18-22日审理安排
2008年1月14-18日审理安排
2008年1月21-25日审理安排
2008年1月28-2月1日审理安排
2008年1月7-11日审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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